今生,我的愿望是:睡足100个女人。传奇116区,目前这个猎物,是第98个。随着愿望慢慢接近尾声,我并没有得偿后的愉悦,午夜梦回,丁叮临终前那一幕,始终在我梦里挥之不去……
那年,我刚从北京一所名牌大学毕业,与其他经济困难,急于寻找工作的同学不同,我家境优渥,家中三代军人,父亲在80年代下海经商,经过二十余年的苦心经营,到现在只要我不豪赌,不**,这些资产如若要败光,恐怕是不大易了。在父亲公司挂了个闲职,我整天无所事事,只能缠着丁叮,每天接她上下班,烛光晚餐、K歌、游车河,怎么浪漫怎么来。丁叮经常骂我是纨绔子弟,我笑笑受了:我不抽烟、不喝酒、不赌不嫖不沾毒,有我这样健康的纨绔子弟吗?丁叮含笑将头靠在我肩上,我闭上眼睛,呵,这就是天堂了。
丁叮是父亲在军中时好友丁伯伯的女儿,用青梅竹马来形容我们的关系一点也不过。五岁那年,我便许下豪愿:将来长大要娶丁叮做我小媳妇的。双方父母哈哈大笑之余,乐见其成,极力玉成我们的好事。于是,自小学到大学毕业,家里通过许多关系,我们从来都是在一个学校读书,从未试过分开过。
我不知道丁叮是什么时候玩上传奇的,但当她经常拒绝我的约会,整天泡在网上的时候,我隐隐觉得不对劲了。丁叮说这游戏很好玩,要我陪她一起玩。于是,我开始接触传奇。
和平年代,再也无仗可打,但我血液里也有父辈们的好战因子吧,在传奇里,这些暴力因子一下迸发出来,我玩得比丁叮还投入。除了PK还是PK,我曾经有过在游戏里连续作战四天四夜的纪录,直到因血糖过低,一头栽倒在地告终。
丁叮开始很骄傲,我所创建的行会在当时那个服务器简直堪称无敌,永远无人超越我的级别。丁叮在游戏如果受到一丁点委屈,我便招唤整个行会的人前去寻仇。我在家里购置了两台顶级配置的电脑,因为丁叮有时也会过来陪我一起玩。PK闲暇时,我们相视一笑,吃点家里小阿姨准备的零嘴,那个时候真的很快乐、很快乐……
管理好一个行会要费多少精力,想必曾经做过行会老大的朋友一定知道吧。收人、组织行会战、守沙、帮兄弟出气等等等等,忙不完的事情,自然,我不知不觉间冷落了丁叮。
我和丁叮之间是什么时候变得陌生起来的?我已经想不起来了。但当有个兄弟私M我说,叫我注意一下嫂子时,我才后知后觉。
我在丁叮公司楼下等到了许久不见的丁叮,她更漂亮了,粉面桃腮,嘴角泛着一丝隐隐的微笑,眼波流转间不胜娇羞。当丁叮看见我之后,立刻变了脸色:你来做什么?我上前一步,象往常一样揽住丁叮肩膀:我想你了丁叮!丁叮不动声色地躲开我的手,让我的手在空气中落了个空。
我费了很多唇舌,才让丁叮勉强同意和我共进晚餐。我竭力用诚恳的态度让丁叮慢慢放松了戒备,几杯红酒下去后,丁叮说出了实情。当丁叮说出那句话:我爱上了他,我要去他那里和他一起生活时。我觉得整间餐厅在旋转,是我不胜酒力还是其他原因?我已经不能确定,但接下来,我只觉得口渴,一杯接一杯,我喝光了两瓶红酒。醉眼朦胧间,我看见丁叮唤来侍者,接下来就人事不醒了。
醒来,已是一天后,那是我第一次宿醉,现在的我,即使最烈的二锅头,我也可以面不改色地吞掉三瓶,其实,真的醉了也不错,起码可以忘却一切,虽然,宿醉醒来最难受不过,可,为了换取那短暂的快乐,我也情愿,但现在的我,已经不容易醉了。
醒来第一件事,我就立刻赶往丁家。丁家已经乱成一片,丁叮已留下一纸信笺飘然远去了。手机已经关机,所有同学朋友都不知道她的行踪。只有我心里很清楚,丁叮一定是去了天生杀人狂那里,她在游戏爱上的那个人。
上了游戏,我用尽一切办法了解天生杀人狂,不在线不在线,疯狂地M了两天,根本不见他上线。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我打听出了天生杀人狂是浙江金华人,无正当职业,令我心急如焚的是,有人告诉我,他居然是混社会的!我的丁叮,我纯洁的丁叮,落入这种人手上,会有什么结果?我简直不敢想像。
去银行提了十万现钞,带上几张银行卡,我立即赶往金华。我不知道如何寻找天生杀人狂,只得委托一家侦探公司,但我所能提供的信息实在太少了,寻找了两天,一点丁叮的消息也没有。
我只得采取了一个笨办法:守在游戏等。不停地M天生杀人狂,M丁叮的道号,困了就喝咖啡提神,时间又过去了两天,距丁叮离家已经整整一周了,我根本不敢想像她现在怎么样了。
终于,天生杀人狂出现了。我急切地问他把丁叮怎么样了。对方无耻地回过来一句话;当然睡了,丁叮皮肤真够滑,一个字:爽啊,哈哈哈……
五内俱焚,我眼前一黑差点没厥过去。定了定神,我问他:你要怎么样才能放过丁叮,要钱是吗,我可以给你,开个价吧!
啊,你能出多少?
五万?
打发孩子呢?
一口价,十万,再多我没有了。
我只身来到天生杀人狂指定的地点。远远地,迎面过来七八个男人,平头、刺青,典型的社会小混混打扮。我镇定地走上前去;谁是天生杀人狂?为首的高个子打量了我一番:我是,钱呢?
我提起手中的纸袋示意,杀人狂面上一喜,就想接过去。我冷哼一声:慢着,人呢,见不到人我是不会给钱的。杀人狂微微一侧头,上来两个人便欲抢我钱袋。
统统不许动!
不错,我没这么蠢,这是法制社会,我不会以为我单枪匹马就可以英雄救美。天生杀人狂落网了,他交待,两天前已经把丁叮送到一家洗浴中心了。我的心一直往下沉、往下沉,傻瓜也知道等待丁叮的是什么。
当和我警察赶往洗浴中心时,刚到大门,迎面一个黑影落下来,正好落在我面前。那个女孩腕上熟悉的粉晶手链,正是我给丁叮买的,她最喜欢的施洛华世奇,但现在已经被鲜血染红了。我,还是来晚了……
我的心,已经随丁叮推入焚化炉的那一刻,一同飞灰烟灭。只要清醒着,没有一天不想她,丁叮,我多想下来陪你,但我有责任未了,我父母,还有你父母,现在都是我的责任,你已经不负责任地走了,让丁伯伯、伯母失去了唯一的女儿,白发人送黑发人,我不能再学你。等我,丁叮,人生不过转瞬即过,几十年如弹指间,我很快就会再次见到你,我不会再放开你的手,你一定要等我,丁叮!
……
老公,陪我去苍月看海啊。
好,亲爱的。我熟练地回道。
苍月断桥,当年,这个地图还没有出来,面对深遂的海,我心一痛,当年,我们遵丁叮的遗愿,将骨灰尽数抛下大海。现在,看着虚拟的大海,似乎,丁叮咯咯的笑声又在我耳边响起。
老公,我好想你哦!
是吗?那我明天去上海看你?
啊啊啊,真的吗,老公。
当然,我从不骗人。
老公,你会给我带礼物吗?
我心里暗暗骂一句:贱人!在116,好歹也花了我1W了吧。手下却打出一行字:老婆,你上次不是说喜欢周大福的首饰吗,我已经给你买好了,明天就给你带过去好吗?
我知道,凭我阔绰的出手、还算俊俏的面孔,明天,这女人一定逃不过我手心,下一步,是猎取第99个目标的时候了……
PS:喜欢用第一人称,有代入感,感觉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