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小梅走出警察局的时候,凌辰跟了过来,我本以为他会拦下我们请我们吃饭——这是一般男性追求女性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套路——那样我就能用最冷淡的语气拒绝他,想象着拒绝他之后他的脸色一点点的变绿最后暴跳如雷的样子,心情舒畅极了。
但是我失望了,这个衰人——竟然从我们身前走过,冲到了前面那辆车尾灯坏掉的大众小汽车前,潇洒的挥了挥手:“那么,就此别过了。”
随后在我跟小梅愣神间,一猫腰钻进了汽车里,扬长而去。
像是打翻了一个怪味的瓶子,我说不上是什么感觉。小梅的感觉跟我也差不多,愣神良久才说道:“真没品位的男人。”
之后我就被小梅拧着回家查看她的宝贝车子,又是一阵数落之后,打电话叫人开去修车,随后玩游戏到傍晚,吃饭喝酒就到了午夜,睡觉之前我几乎已经把那小子忘记了。
之后的时间我是在学校,伊甸园,酒吧里度过的,平淡而乏味。一个人经历了太多太多的风雨之后,是很渴望过上一种哪怕是颓废的平淡生活的,所以那段时间里,我甚至比较享受这种用最绚丽的文字也无法掩饰其乏味的时光。
三月,天气渐渐的炎热起来。兰姐建议我跟小梅去S市的海滩玩一玩,说那边的风景不错。S市位于邻省,开车过去也不过一两个小时,所以我跟小梅欣然的接受了她的提议。
小梅出生在农历的五月,好象那个月份出生的人甚至比四月的还要悲哀——当然,这也只是我心里边的感觉而已,要是没有认识小梅,我是不会有这种感觉的。
小梅总是快乐的,她看见每个认识的人几乎都会甜甜的笑上一下,所以她的人缘很好,在伊甸园里,她像个天使,受到几乎所有人的宠爱,但我知道,其实小梅的快乐是装出来的,因为小梅会喝酒——需要酒精来麻醉自己的人,只会是那种痛苦强大到无法压抑的人。
她不说,我也就不问。我认为自己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的跟她分享她营造出来的快乐气氛而已,分享朋友的快乐,不会让她的快乐减少,相反会让她的快乐增加,这是我跟小梅相处两年时间得出的一点心得。
S市的海滩真的很美,海水清澈见底,淡蓝的颜色,白色的细沙,光着脚踩在上边像是在天堂的云层上行走,缺点就是游客太多,我跟小梅都是喜欢清净的人,于是两人到达的第一天就饶过了美丽的海滩,走到了海滩边缘人比较少的礁石群中,细小的的石块突起扎在我们细皮嫩肉的脚底,酸酸的麻麻的刺痛感觉其实也蛮舒服的。
一路上小梅拿着相机不停的拍照,说是难得出来玩一次,该多拍点东西留念一下,事实上我们都很少照相,不是相信什么会被照去灵魂的谣言,而是彼此都深知回忆是一种多么难以品味的毒药。但这一次小梅却很有劲头,拍了估计有上千张,好在是数码相机,要不光拍下来的胶卷就够我们拿的了。
我没有想到,小梅也没有想到,在这里我们竟然看见了一个本不应该在这里出现的人——凌辰。
他只穿着条泳裤,古铜色的皮肤显得很健康,却不是很强壮。文弱书生一样的身段配上他桀骜不驯的眼神显得很搞笑。
他在船上,一艘白色小游艇,坐在驾驶仓里朝我们招手:“这么巧?”
我跟小梅俩个都很惊讶,看着他像是从地狱里钻出来的魔鬼一样的恐怖。冤家就真的路窄吗?天下这么大——都已经出了省了,居然还能在这陌生的地方碰见他。
随后我就想到,绝对不是什么所谓的缘分,而是兰姐出卖了我们。小梅气急败坏的打电话质问兰姐,而那家伙却没有趁机打量我们穿泳装时美好的身段而是用阴郁的眼神观望着大海的远处。
一种被忽视的感觉油然而生,我回了他一句:“你怎么也在这呢?”
“兰姐叫我来的。”那家伙相当的诚实。
小梅这时候已经懒得打电话确认了,把电话啪的一声合上就对着他笑:“不知你专程跑过来有什么能为我们效劳的呢?”
“兰姐说你们在这玩,而我正好在这边有一艘小船,而且今天天气也不错,很适合出海。”凌辰转过头来,话语中是那种不容抗拒的味道,让我很反感,但出海的确具有相当的诱惑力,我犹豫了。
“不去。”考虑再三我拒绝了他。
“我是专程为你们来的哦,别让我失望好吗?两位美女。”凌辰淡淡的说。
我很不习惯一个人以这种高姿态的语气跟我说话——近来几乎没有人用这种语气很我说话了。于是拉着小梅的手就往回走。
看的出来他是个很要面子的人,看着我们转身却没有再说什么话拦我们。我跟小梅走出了将近一百米,后边才传出来一阵马达的轰鸣,随后船开了过来。
“上船。”依旧是那种不容抗拒的威严,我想要是他手下的员工或者他熟知的兄弟朋友,抗拒他的命令绝对会有很严重的后果。
好在我跟小梅都跟他没有什么关系,我冷冷的看了他一眼,转过身继续走,一直走回了那片海边的沙滩。沙滩上好多人在玩耍,看着我跟小梅手牵着手走过来,不少人打着呼哨,并有人围了过来想套近乎,我跟小梅两人仓皇而逃。
心情很是失落,并没有赢的快感,同样高傲的人,我知道这种拒绝对于他意味着什么。转过头去看了看沙滩的外海,游艇不少,却没有发现他的身影。
小梅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变的闷闷不乐起来,终日挂在她脸上的笑容都不见了,我轻搂着她的肩膀:“想什么呢?丫头。”
“没什么。”小梅淡淡的说:“回宾馆去吧。”
“好的!”我说,却看见了那个叫凌辰的男子从前面走了过来,脸上挂着邪邪的笑,直奔我们走了过来。
我跟小梅好整以暇等待着这个阴魂不散的男人,如果有必要,我不会介意再给他一次重大的打击。
下一秒,我被一个光着上身的男子紧紧的抱住,砰砰的心跳从他的胸口传到了我的心田。
我的脑子瞬间一片空白。
身为小姐,抱过我的男人不下百个,我在一次次被拥抱中失去了感觉。但这一次我竟莫名其妙的跟着心跳加速,那狂热的心跳像是一只重锤击打在我的胸口,所有的坚强与倔强在瞬间崩溃,我感觉自己没有了一丝力气。
能给我这种感觉的只有混混,记忆中混混的怀抱是最温暖最让我依恋的,但随着混混的离去,美好的回忆就变成了嗜魂的毒药。我用了几个月的时间拼命的喝酒才让它麻木。
恢复了以后我以为再也不会有人能给我这种感觉了,但是我错了。
“我爱你,花仙。”他的声音从我长长的笔直的头发末端传入了我的耳朵,再传到了内心,给我灵魂再次的震撼,精心打造出来的坚强与倔强,以为再也不会有人能撕破的伪装,竟然被他一个拥抱所瓦解……
一个声音在心底响起:你不过是一个小姐。你不应该渴望什么。这个声音让我回复了力气,我用力的推开了他,在众多人惊异间逃回了宾馆。
他没有追过来,只是在我的背后喊起:“这辈子,我要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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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结局了,哎!又是一个平淡的故事……